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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6日,法定代表人李春生,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。公司主要从事电力业务和集中供热、储能供热服务,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。公司在供热技术领域拥有多项专利,包括煤炭粉碎防扬尘装置、煤渣分离筛分设备、生物质发电燃烧装置…
工商信息
主营产品
经营范围 在资质证核定的等级范围内从事集中供热;电力业务(发电类);煤炭销售;光伏发电;储能供热;电力辅助服务;管道设计维修;生物质木煤的加工与销售;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;(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)热力管道GB2(2):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.5Mpa;工业管道GC3:输送无毒、非可燃流体介质,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.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-20℃,但是不高于185℃***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营业执照 9113082273289699XR
法人代表 李春生
经营模式
职员人数
注册资本 90000000.00
官方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