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瑞德空分设备有限公司
浙江瑞德气体设备有限公司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。浙江瑞德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,主要产品为空压机、PSA制氧机及制氮机;广泛应用于食…
工商信息
| 主营产品 |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气体、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专用设备制造(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);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;气体压缩机械制造;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机械设备销售;气体、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;气体压缩机械销售;阀门和旋塞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;货物进出口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 |
| 营业执照 | 91330183662348348U |
| 法人代表 | 楼海燕 |
| 经营模式 | |
| 职员人数 | |
| 注册资本 | 50000000.00 |
| 官方网站 |